近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参加大会的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先进代表。我院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我院自2002年首次申报“中央和国家机关文明单位”以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已历经18年,历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全院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近几年,按照党中央和部党组的要求,我院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开展了一些创新性活动。在以往工作基础上,从今年8月份开始,我院开展了“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申报”工作,经过前期的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编写、逐级推荐、层层审核、征求意见、媒体公示等评选程序,最终,我院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全国文明单位”。我院是本次部系统唯一一家获此荣誉的单位。
“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也是最高奖项。我院获得“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体现了我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成果,也标志着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上了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