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矿山生态修复机制,科学谋划“十四五”时期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根据部生态修复司的工作部署,我院环境经济研究所12月3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完善矿区生态修复工作机制研讨会”。
会议邀请河北、辽宁、浙江、安徽、山东、重庆、陕西七个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修复处负责同志,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有关专家就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一是,各省市区在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自然资规〔2019〕6号)的具体做法、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二是,如何完善矿区生态修复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和资金来源。
部生态修复司杜官印副司长充分肯定了我院在开展完善矿区生态修复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改革研究,要求我们研究时要充分考虑地方实际,尽快提出完善矿区生态修复工作机制报告,服务支撑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我院梁凯副院长、部生态修复司矿山生态修复处庞剑波处长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