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澳大利亚、英国、美国等国地质资料版权归属制度的共同经验:地质资料版权归属是在版权范畴内平衡国家、创作者、投资方等各方利益,但由于地质资料与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的高度联系,它的版权归属应遵循维护国家利益为主、兼顾投资者为辅的原则。这是也是我国当前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化落实版权制度的基本准则。建议:⑴国家投资形成的地质资料版权属于国家,授权给国土资源部行使;⑵社会投资的地质资料版权也属于国家,投资者有使用权等财产性权利。
关键词:地质资料;版权归属;国外模式;借鉴;澳大利亚;英国;美国
中图分类号:F407.1;F062.1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4672-6995(2013)07-0053-04
出版时间: 2013年 第7期
作者简介:蒋瑞雪(1977-),女,重庆市人,西安石油大学讲师,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矿产资源法学。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地质资料信息服务产业化中的版权问题研究》)(2011CFX027);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信息时代地质资料版权?;さ睦砺塾胧滴裱芯俊晕鞅钡厍罚?0YJCB2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