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矿业权设置区划是矿业领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重要手段,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密切相关。文章通过对省级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文本进行比较分析,各省矿业权设置区划的编制大致可分为五类:一是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按不同矿种详细划分勘查开采区块;二是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中“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目录”确定的矿产分类划定勘查开采区块;三是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仅对部分矿种划分勘查开采区块;四是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仅对特定规划区域划分勘查开采区块;五是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仅对勘查开采区块划分提出原则和要求??笠等ㄉ柚们嘀平ㄒ椋阂皇峭晟瓶笠等ㄉ柚们嘀萍际醴椒ǎ忧颗嘌抵傅?;二是扎实开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基础工作,做好政策引导与衔接;三是加强组织协调,组建区划编制专家团队。
关键词:省级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设置;勘查开采区块;区划编制
中图分类号:F407.1;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20)03-0044-04
DOI:10.19676/j.cnki.1672-6995.000369
基金项目:自然资源部项目“矿业权管理落实生态文明技术支撑”(2200114)
作者简介:史瑾瑾(1989—),女,山西省阳泉市人,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理学硕士,主要从事矿业权管理相关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