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海砂资源用途广泛,随着经济建设对砂石资源需求量的增加,海砂开发引起了很大关注。开采海砂需同时取得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两种权利,2018年之前海砂“两权”管理分属不同部门,制度互不协调。2018年国务院进行机构重组后,海砂“两权”管理统一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近两年结合管理需求并在试点基础上,自然资源部实行海砂“两权”联合招拍挂出让制度,大幅精简并优化出让环节与办事流程。但目前我国海砂资源开发仍面临缺乏规划、非法开采等问题,对此,文章提出建议:①科学规划海砂资源开发区块,合理调控出让计划;②提高海砂开采行业准入门槛,促进海砂资源?;び肜茫虎奂忧咳粘V捶喙?,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关键词:海砂;开采管理;建议
中图分类号:F407.1;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20)12-0080-04
DOI:10.19676/j.cnki.1672-6995.000500
基金项目:自然资源部项目“矿业权管理落实生态文明技术支撑”(2200114)
作者简介:史瑾瑾(1989—),女,山西省阳泉市人,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理学硕士,主要从事矿业权管理相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