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目的是盘活利用宅基地和住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在宅基地改革试点推进中,已形成包括宅基地有偿使用、宅基地换置、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和宅基地资格权退出等成功实践,但仍面临着宅基地三权分置中所有权主体虚位、使用权权能不完整和资格权立法缺失等法律困境,同时现有法律制度限制了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范围,宅基地流转的配套措施也明显不足。因此,一方面要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立法,即强化宅基地集体所有权、完善资格权立法和充实使用权权能;另一方面也要有限制地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范围并构建统一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以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
关键词:宅基地三权分置;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土地流转
中图分类号:F301.0;F0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995(2021)06-0022-08
DOI:10.19676/j.cnki.1672-6995.000591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6BGL178)
作者简介:胡鹏鹏(1996-),男,甘肃省平凉市人,华侨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